涉富南斯吸金案 夏于喬父2年4月定讞
2025/11/5 16:06(11/5 17: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富南斯公司涉不法吸金案。藝人夏于喬之父夏世紘涉嫌擔任第一層領導,一、二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富南斯公司被控自民國106年起在台北、台中等地舉辦說明會招募會員,宣稱每投資單位為1萬美元,由公司代為炒作美股,保證半年回本、一年翻倍,每月獲利16%。檢警調民國108年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聲押夏世紘等人獲准。
北檢109年初依銀行法起訴夏世紘等16名被告,其中夏世紘移審至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訊後裁定以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指出,夏世紘在集團內為第一層領導,集團內稱為「大Leader」,下線會員共投資1400萬元,總計此集團自106年6月至107年12月間,共吸金33億餘元。
一審依銀行法判決夏世紘2年4月徒刑,夏世紘提起上訴,主張本案吸金規模未達1億元,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
二審判決指出,富南斯公司自106年2月8日起至108年12月19日止,在台經由多人向不特定人吸收資金達10億8015萬9953元,除部分款項在台灣直接回流至「領導團隊」成員銀行帳戶、匯至投資會員帳戶充作投資收益及獎金外,其餘款項由白姓主嫌指示提領現金、匯至國外或去向不明。
此外,夏世紘招攬投資人而吸收資金共計1355萬272元,夏世紘取得獎金153萬多元。
二審審理後認為,本案吸金規模確實達1億元以上,依違反銀行法仍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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