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中獎匯詐團6萬還給4帳戶 投檢起訴洗錢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6日電)北市鄭姓民眾誤信在社群IG中獎,除匯出6萬多元給詐團,還提供4個帳戶給詐團使用,遭起訴涉犯洗錢防制法;所幸南投地院法官調查認鄭姓民眾受騙而交出帳戶,判決無罪。可上訴。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13日刑事判決,鄭姓被告遭起訴認為去年10月從台北市將自己申辦的1個中華郵政、2個永豐銀行、1個玉山銀行共4個帳戶,寄給真實姓名及年籍不詳、通訊軟體LINE名稱「李妙雪」詐欺集團成員,並使用這4個帳戶進出4名被害人詐欺所得。
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認為,鄭姓被告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行為涉犯洗錢防制法;但鄭姓被告堅決否認並聲稱,在社群平台Instagram參加抽獎,對方騙稱中獎,但獎金無法匯入帳戶,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供測試帳戶並匯入獎金,後來發現受騙即報警。
判決指出,經查鄭姓被告參加社群平台IG抽獎,由LINE名稱「行李精選」告知中獎,但稱匯入獎金失敗,轉介與「張專員」聯繫,經告知中獎新台幣11萬6666元並取信被告後,依指示從中華郵政帳戶轉出8998元、由玉山銀行轉出5萬6045元至「張專員」指定不詳帳戶。
「張專員」再轉介「李妙雪」給被告協助領取中獎獎金,被告寄出提款卡及密碼後,不斷詢問獎金是否入帳、質問帳戶遭他人以手機登入,並要求約定日期歸還提款卡,後來「李妙雪」不讀不回訊息、未歸還提款卡,鄭姓被告察覺受騙,向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報案。
法官認為,鄭姓被告對於能否取回帳戶,與漠不關心之人心態不同,且被告交出的帳戶有多筆付房租、收受薪資、匯款紀錄、繳信用卡款紀錄、日常生活物品採買、飲食等小額費用付款,可知被告平時有使用這些帳戶需求,非任意將不重要而未使用帳戶提供他人,應可認是因遭詐欺而交付這4個帳戶提款卡及密碼。(編輯:陳仁華)11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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