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漏研究結果牟利 教授夫妻檔遭訴求重刑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台大副教授林泰元、北醫教授黃彥華夫妻檔,涉嫌洩漏「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研發成果給民間公司向美國申請專利,造成台大、北醫損失。北檢今天起訴林、黃等4人,並對林、黃求處重刑。
根據起訴書,林泰元、黃彥華夫婦分別為台大、北醫的副教授、專任教授,2人都曾主持、參與過多項幹細胞相關研究專案,也是北醫向國科會申請「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的子計畫主持人或總計畫主持人。「北醫再生醫學計畫」是台大一項研究計畫子計畫研發成果的再運用,林、黃對研發成果均負有保密義務。
檢方調查,林、黃為取得以新台幣10萬元入股由朱寶麒擔任負責人的美國VitaSpring公司而獲取暴利,將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研究成果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新藥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PRE-IND)及新藥臨床實驗(IND)。
林、黃在撰寫申請PRE-IND文件期間,將計畫研發成果的pcMSC細胞商品重新命名為MatriPlax後,以朱寶麒擔任實際負責人的金湧長生公司名義,於民國109年7月7日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醫療用幹細胞等商品的文字商標,申請文件完成後,於同年8月間,另以由高禎祥擔任總經理的華華大有公司名義向美國FDA提出藥品名稱為MatriPlax的PRE-IND申請。
檢方查出,檢調於111年6月29日因本案執行搜索案後,全案見光,朱寶麒指示改以金湧長生公司名義於112年5月24日向美國FDA提出MatriPlax藥物的IND申請,金湧長生公司因此取得美國FDA許可進行人體臨床試驗,造成北醫受有未能以衍生新創公司模式參與損失取得美國FDA的IND申請、將來新藥上市的分潤利益損失約122億餘元。
檢方調查,林男與朱男等人討論後發現,因「I419971號專利」是幹細胞產品或細胞藥開發、研究工作的基礎技術,林、黃涉嫌將「I419971號專利」相關技術以低價授權金轉移至朱男旗下公司,再將研究成果分別以金湧長生等公司名義申請專利。雖然台灣智財局已駁回部分專利申請,但美國、日本已核准相關技術專利,造成台大尚待無形資產鑑價始能確定範圍的損失。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刑法洩漏工商秘密、背信等罪起訴林泰元、黃彥華、朱寶麒、高禎祥,並請法院審酌林、黃身為學術機構教授,當知利益迴避規定,卻利慾薰心,攫取前述不法所得甚鉅,為私慾蒙蔽雙眼,毫不尊重學術研究倫理,視法律為無物,犯後猶飾詞狡辯,態度極為惡劣等節,予以從重量刑,還給學術殿堂單純的研究環境。(編輯:方沛清)1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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