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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代友人赴約還債遭強押凌虐 主嫌判1年3月

2025/12/2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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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5日電)高雄翁姓男子與王姓男子有汽車零件交易糾紛,王男找陳姓友人代還債,但陳男赴約時攜帶的錢不夠惹翁男不滿,遭擄至林園凌虐。高雄地院依攜帶凶器犯私行拘禁罪判翁男1年3月。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翁男與王男有汽車零件交易糾紛,雙方原談妥以王男拿出新台幣20萬元還債和解。之後王男委由陳男拿出14萬元代表出面解決,並於民國112年12月10日晚間約在高雄左營某間洗車場談判,陳男獨自赴約,翁男則找來多名友人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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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談判時,翁男那方不滿陳男僅可拿出現金7萬元還債,質疑對方耍賴黑吃黑,陪同討債的鄭男便拔刀朝陳男左肩砍去。眾人隨即將陳男押至林園一間鐵皮工廠,並以電擊器、鐵棍等凌虐,更恐嚇「你的手是不是不要了」等語。之後強逼陳男簽下貸款用途切結書、買賣委託書、保管條、汽機車過戶買賣讓渡同意書、切結書等文件。所幸當時警方獲報到場攻堅救出陳男。

翁男落網後坦承犯行,但因仍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高雄地院依共同犯3人以上攜帶凶器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可上訴。其餘共犯涉案部分則另行審結。(編輯:張雅淨)1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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