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鄉長林清水低調跑行程 花蓮縣府:未收到復職申請
2026/3/17 15:20(3/17 15: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17日電)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19死,光復鄉長林清水被檢方認失職求處10年重刑,日前以100萬元交保,近日林以鄉長身分出席活動,縣府表示,尚未收到復職申請,若簽署公文將無效。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代理處長吳俊毅接受媒體電訪表示,已收到法院公文,鄉長可以返回鄉公所上班,也已經告知林清水應向花蓮縣政府提出復職申請,不過截至目前還沒有收到申請書;在未核准復職期間,他若簽署公文將不具法律效力。
昨天光復鄉公所農林漁牧業普查所成立揭牌,林清水穿著繡有鄉長字樣背心主持活動,15日也出席光豐地區農會的箭筍節活動,許多民眾發現鄉長回來上班了。
林清水今天回應記者電訪表示,他已送出復職申請書,謝謝大家關心,會繼續替鄉民服務。
林清水、鄉公所祕書張源寶及王姓民政課長等3人被檢方認定涉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林清水獲准,而張源寶、王姓課長及另名曾姓約用人員交保。
林清水遭羈押期間,由張源寶擔任代理鄉長,1月23日起就任。林清水3月10日獲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其住居在其居所地、並自交保之日期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編輯:謝雅竹)115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