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員派出所內持槍自傷送醫 警方調查釐清
2026/4/14 10:28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4日電)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林姓警員今天上午在派出所內持槍自傷,消防局獲報將林男送醫搶救,警方已通知偵查隊鑑識小組到場採證,全案仍在調查釐清。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上午8時54分獲報,位於霧峰區中正路的吉峰派出所,發生創傷救護案件,經派遣消防人車到場,發現1名警員下巴處疑有槍傷,立即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
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表示,有關56歲林姓警員持槍自傷案件,初步了解無外力因素,詳細原因尚待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生經過,並通知偵查隊鑑識小組到場採證。
警方指出,林男擔任分局行政組警用裝備承辦人,工作認真積極,分局亦會請諮商師對於同仁做好心理諮商及輔導,全案持續調查釐清。(編輯:陳清芳)1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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