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電支歐付寶獲准兼營移工小額匯兌 第4季開辦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6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歐付寶成為首家獲准經營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及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的電子支付機構;歐付寶預計第4季開辦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提供菲律賓籍、印尼籍及越南籍移工匯款到母國,明年下半年開辦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可匯款到越南。
金管會2021年修正施行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開放電子支付可做國內外小額匯兌,也有開放可做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不過先前並無電子支付機構開辦相關業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此次核准歐付寶可做2類業務,第一類是可經營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已註冊開設第二類電支帳戶的台灣人與外籍人士,可透過電支帳戶匯款到越南,也希望瞄準新住民及產學合作國際學生,提供更多元的匯兌管道,預計明年下半年開辦。
官員解釋,第二類電支帳戶屬現行電支帳戶的大宗,驗證手續相對嚴格,依規定這類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必須是存款帳戶儲值到電支帳戶,再從電支帳戶完成匯兌;每筆上限為等值新台幣5萬元,每月額度為30萬元。
張嘉魁指出,第二類是可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預計今年第4季開辦,業者預計提供菲律賓籍、印尼籍及越南籍移工匯款至母國的服務。金管會目前已核准5家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2025年全年客戶數達99萬人,交易金額達1291億元。
官員補充提到,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主要是驗證使用者的居留證跟手機號碼,每一外籍移工匯款金額每筆不得超過等值新台幣3萬元,每月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台幣5萬元,每年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台幣50萬元。
根據金管會5月統計顯示,目前合計有10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19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銀行及中華郵政)。歐付寶使用戶數約110萬人,排名第9,代理收付金額約9197萬元,排名第11名。(編輯:張均懋)115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