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鋼鐵關稅配額新制上路 經部24日起管制463項鋼品出口
(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16日電)因應歐盟7月1日起對輸入鋼鐵產品實施新的關稅配額制度,經濟部今天公告,自7月24日起將對台灣獲配的463項鋼鐵產品實施出口管理措施,同時要求自由貿易港區輸往歐盟的同類產品須事先取得經濟部核准,以避免國家配額遭不當占用。
經濟部表示,為因應全球鋼鐵產能過剩,歐盟自7月1日起改對28類鋼鐵產品實施關稅配額制度,其中9類產品給予台灣國家配額,在配額內可享零關稅,超出配額部分則須課徵50%從價關稅。
為協助業者妥善運用配額並維護貿易秩序,經濟部今天公告台灣產製463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相關管理規定,適用範圍為台灣獲配國家配額的9類、共463項鋼鐵貨品。新的管理機制將國家配額分為「出口實績配額」及「自由申請配額」兩部分,出口實績配額將依111年至113年間出口歐盟實績比例分配,且可轉讓;自由申請配額則提供給實績配額已用罄、配額不足以完成單筆交易,或沒有出口實績的鋼鐵製造業者申請,但不得轉讓。
依規定,業者須依獲配配額向鋼鐵公會申請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再向海關辦理出口。
此外,經濟部說明,若歐盟進口商與出口商已協議願意負擔超額配額所衍生的50%關稅,可檢附切結書申請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不過,若出口商未依規定完成核銷,或導致台灣國家配額遭占用,下期配額將遭扣減,且不得再循此方式申請。
經濟部也表示,考量台灣出口歐盟的海運航程,在出口管理措施正式生效前已出貨、但仍占用歐盟國家配額的貨品,將自出口商獲配的實績配額中扣除,以維持制度公平性。
除管理台灣產製鋼鐵產品外,經濟部今天也同步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的463項鋼鐵產品,自7月24日起須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的「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
經濟部表示,此舉主要是避免來自其他國家的鋼鐵產品進入自由貿易港區後混充台灣產品出口歐盟,進而占用台灣國家配額,損及國內業者權益及整體經貿利益。
經濟部指出,本次出口管理措施是參照過去因應歐盟鋼鐵防衛措施期間的作法,由貿易署邀集產業發展署及鋼鐵公會共同研議建立管理機制;在制度設計及配額比例規劃階段,也與鋼鐵公會廣納產業意見,確保措施符合產業實務需求。
經濟部轉述鋼鐵公會意見指出,業界普遍期待相關出口管理措施能儘速上路,後續將持續蒐集產業意見,滾動檢討管理機制,維護產業公平貿易及競爭環境。(編輯:潘羿菁)115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