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查緝逃逸移工 苗警涉集體詐領獎金2人遭聲押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7日電)苗栗縣警察局陳姓警務員涉嫌於任銅鑼分駐所所長期間,誆騙有意自首的逃逸移工,改以查獲名義移送,進而領取查緝獎金,警局內部自檢發現異常報請檢方偵辦,5名涉案員警有2人遭聲押。
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明波今天指出,此案為苗栗分局偵辦移工案件,發現陳姓警務員於去年擔任銅鑼分駐所所長期間疑涉不法,隨即啟動自檢機制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苗栗地檢署於昨天搜索約詢涉案5名員警,訊後2人遭聲請羈押,其餘3人獲交保。
警局自檢查出,陳男疑似利用職務之便,與1名女通譯勾結,誆騙有意自首的逃逸移工,讓員警查獲,藉此詐領查緝工作獎金。
逃逸移工原以為主動自首可能快速回國,並減少罰款,未料被員警移送至移民署收容中心,發現自己被標註遭警方查獲而非自首,反而必須繳交大筆罰款,進而透過管道投訴,全案才曝光;陳男也因此調離銅鑼分駐所所長,改調警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員。
苗栗縣警察局指出,相關涉案人員一律從重懲處,調整服務地區,並列入輔導考核;另從嚴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編輯:李亨山)115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