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猿:謝長融先違約 損害隊譽
2014/7/17 19:11
(中央社記者林宏翰新北市17日電)桃猿隊投手謝長融突遭解約,網友群起抱不平。桃猿領隊劉玠廷出面澄清,謝長融6次復健不到,已經違約,且對媒體的發言已經損害球隊名譽。
中華職棒Lamigo桃猿隊1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投手謝長融無故缺席術後復健多次,球團於今日與其解約」。短短數字,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
謝長融對媒體說,球隊練習時間之外是私人時間,不一定要到醫院,他從屏東到高雄復健,球團沒有出交通費,還要扣新台幣5萬元,「要我簽切結書,我不肯」。
左投手謝長融現年26歲,在2013年加入Lamigo桃猿隊,新人球季出賽51場成為桃猿隊的中繼要角。他因為手肘受傷在4月開刀,今年球季都沒有上場。
有許多球迷認為謝長融遭到球團不公平對待,在網路上為他抱不平。但是桃猿領隊劉玠廷說,謝長融的說法只是片面之詞。
劉玠廷說,按照合約規定,選手有義務出席練球、復健,根據醫院說法,謝長融有6次復健課程未到,已經違反合約,而且透過媒體的發言,也與事實不符,傷害球隊名譽。
桃猿隊二軍的練球基地在屏東,謝長融復健的醫院在高雄,而謝長融家住高雄,沒有住宿,劉玠廷反問,何來「從屏東開車到高雄復健」的說法。
他說,上午到醫院復健、下午參加球隊練球,本來就是球員的義務,另一名投手曾琮萱都能做到,為什麼謝長融不行。
劉玠廷表示,謝長融所言「扣5萬元」,並非如外界猜測的扣月薪5萬元,而是他6次缺席復健的罰款總額,按照球隊規定,球員無故缺席、遲到都要繳交罰款,作為隊費使用。
劉玠廷澄清,也沒有所謂的「切結書」,而是罰款的通知書,謝長融拒絕簽字,但是按照規定一樣要罰款。10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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