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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事件 觀光局長公路總局長大過處分

2017/3/31 13:04(3/31 13: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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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31日電)2月13日蝶戀花旅行團翻覆造成33死意外,交通部懲處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1大過。另外還有7名官員的原本規劃1小過,則被要求重新檢討。

蝶戀花旅行團遊覽車意外發生1個半月,當時交通部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一度請辭,不過遭到慰留,交通部最近召開考評會,最後決定對2名局長各記1大過,公路總局和觀光局內部7名官員也各1小過處分。

不過,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2名局長的懲處已報部長賀陳旦簽核,但是7名局內提報的處分名單及懲處被認為過輕,已經要求重新檢討,並參考2局的首長懲處結果。

有官員私下透露,蝶戀花旅行團遊覽車意外的初步調查結果明明就是超速人為因素,觀光局和公路總局也積極善後,如今還被嫌懲處不夠重,有失公允。

前交通部長葉匡時則在臉書上表示不認同,認為台灣應從「究責文化」改變成「究因文化」,否則雖有人負責,但沒有找到事故的制度或結構因素,事故還是會一再發生,如果只是以記過方式究責,會讓越來越多文官失去榮譽感。1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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