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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被判刑 國民黨撤銷李朝卿黨籍

2017/9/6 17:41(9/6 18: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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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向包商收取回扣,二審被判22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今天通過中央考紀委員會所提,以嚴重違反黨紀,撤銷李朝卿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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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被指控任內修復風災道路工程時,向包商收取回扣被檢方起訴。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6月14日改判22年、褫奪公權10年。

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李明賢表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考核紀律委員會9月1日開會通過南投縣黨部所提撤銷李朝卿黨籍處分案,並於今天提報中常會通過。

此外,目前被國民黨停權的前金門縣金沙鎮長陳其德,在縣警察局偵查佐任內,收受新台幣28萬元,協助遭限制出境的女子偷渡出境,被法院二審判刑11年,褫奪公權6年,國民黨中常會也通過撤銷黨籍。10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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