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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擬修刑法 涉死刑重罪將取消追訴期

2018/3/7 23:20(3/8 07: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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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7日電)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刑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為將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如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重大案件,犯人只要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得接受制裁。

目前刑法第80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有30年追訴期,30年內沒有起訴的話,追訴權將消滅。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晚上指出,行政院會預定明天將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將修正第80條第1項,取消重大犯罪的追訴期,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

行政院預定刑法修正草案在明天院會通過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編輯:張良知)1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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