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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英九收非法獻金 周玉蔻判賠180萬元確定

2019/4/3 17:51(4/3 19: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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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名嘴周玉蔻指他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高院二審判周玉蔻賠償180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周玉蔻民國103年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政論節目中,指馬英九團隊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駁回馬英九請求,周玉蔻免賠償道歉。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認為,周玉蔻指涉馬英九於101年總統大選期間,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的部分並非事實,周未經合理查證,導致馬英九社會評價、名譽受損,不法侵害馬英九名譽權,構成侵權行為,應負賠償責任。

二審合議庭認為,周玉蔻侵害馬英九名譽權,判決應賠償180萬元,並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聲明各1日,以回復馬英九名譽。

周玉蔻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周玉蔻為專業記者,未經合理查證即傳述不實言論,導致馬英九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而判周玉蔻敗訴,於法並無違背,今天予以駁回,全案確定。(編輯:李亨山)1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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