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用口罩輸入要許可 醫用小包裝標示加嚴
最新更新:2020/09/11 17:22

中央流行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1日表示,為了重建台灣產口罩信譽,要求台灣產醫用口罩必須逐片標MD(醫用,Medical Device縮寫)及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字樣。(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吳欣紜台北11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為恢復口罩市場秩序,醫用、非醫用進口都要許可,方便追蹤溯源,且醫用口罩最小包裝者必須標示醫用和產地。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記者會表示,為了重建台灣產口罩信譽,要求台灣產醫用口罩必須逐片標MD(醫用,Medical Device縮寫)及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字樣。
陳時中說,至於市場秩序,所有要進口的口罩,不管醫用或非醫用都必須有輸入許可,有輸入許可才能掌握相關廠商的數量,掌握了才可以追蹤,看流到什麼地方。追蹤很重要的是非醫用口罩流向,是否有改標、看販售數量等,在市場端則要注意是否標示醫用口罩,追蹤和溯源都會執行。
陳時中也表示,口罩實名制國家隊製造的口罩沒有全部徵用,有一部分有鋼印的口罩會流到市面,這沒有問題;但要求販賣的醫用口罩最小包裝也都要標示產地及醫用,非醫用口罩則要標示產地。
若是整盒販售,外包裝須清楚標示,且不可拆售,方便民眾辨識。
陳時中指出,目前市場上合格口罩,國家隊做的也允許繼續販售,但「標示不打折」,都可以賣到12月17日,之後要繼續賣就要到指揮中心驗章。
陳時中表示,大家經過這幾個事件後,對沒有鋼印口罩會沒有信心,市場競爭力變得薄弱,政府規定導致商業行為減弱,12月17日以前國家隊口罩廠若覺得不好販售,可以報指揮中心,都會予以徵用。
此外,陳時中說,除非特殊工廠使用、花粉口罩外,防疫期間為防疫目的,還是建議消費者使用醫用口罩。(編輯:管中維)1090911

為防中國口罩混充台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11日下午在台北舉行記者會,說明17日起實名制口罩須逐片標示 MD 及 Made In Taiwan,架上未售出的國產平面醫用口罩須於12月17日前收回,經衛生機關驗章才可繼續販售。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9年9月11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日宣布,為恢復口罩市場秩序,醫用、非醫用進口都要許可,方便追蹤溯源,且醫用口罩最小包裝者必須標示醫用和產地。(圖取自facebook.com/tfda201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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