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內政部:陽台是附屬建物 不在主建物面積內

2020/11/26 21:41(11/27 08:0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6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買房子「陽台算室內坪數」,內政部表示,實屬嚴重誤會,陽台是屬附屬建物,不在主建物面積之內。

媒體報導,高嘉瑜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買房子「陽台算室內坪數」,以及住宅高公設比已出現灌水現象,但2009年監察院已糾正內政部放任房屋公設虛坪,讓建築法規不斷放寬不計入容積項目,讓建商免計容積後,還拿來做公設要強迫消費者買單,很不公平。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依照規定建物的登記面積包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面積,陽台是屬附屬建物,不在主建物(室內)面積之內。此外,針對民國98年監察院糾正事項,內政部也已完成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

內政部表示,有關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的項目內容及面積,在登記簿中均有詳細登載。內政部並已配合修正預售屋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範建商於交易時應詳細揭露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面積,讓民眾能完整知悉。

至於民眾關心建物的公共設施比率偏高情形,內政部目前也正討論檢討相關規定,期使公共設施設計配置項目及面積能更為合理,並符合目前實際居住需求。

內政部說,民眾權益保障是內政部持續努力的方向,民眾買房除了主建物外,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也是日常實際使用空間,與居住品質相關,為讓民眾了解其設施內容、範圍及便於日常管理,因此仍有維持登記的必要。(編輯:蘇志宗)10911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