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編織成長之書、丟棄遺憾之書、諒解背叛之書。Hanif談的是城市裡時間的碎片,籃球成為意象,敵人教你如何去愛。職業運動裡,There's Always Next Year意指即便此賽季不盡人意,下一季很快再來,從頭開始,而There's Always This Year是作者對命運的自我解嘲,也是相信的證明──相信得夠久,就能見證人對家庭、城市、群體的愛,被實踐的那天。
作者Hanif於一九九○年代的俄亥俄州哥倫布長大,時間能鍛造出了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等傳奇人物,卻也有無數人沒能功成名就。論籃球和出人頭地,作者以自身對籃球的熱愛,進入一場詩意、歷史性、情緒豐沛的探索,有關成功的意義、誰值得成功、追求卓越和期望之間的緊張關係、以及「榜樣」的概念。他以嫻熟文筆,將一切交織於私密故事之中:「在此,我想和你聊聊我爸的跳投姿勢……(中略)……然而,真相卻是,我只看過我爸就那麼一次投籃。」
本書以LeBron James的職涯為論述骨架,談及人民權利、種族與貧富階級差異、警察暴力,但在Hanif筆下,更是在講如何深愛一座城市。像一顆磨損得幾乎沒有紋路的籃球、一個籃架,其他全靠自己,去得到你要的分數。本書是一場內在思想的凱旋,滿溢種種快樂、痛苦、孤寂、慰藉、憤怒與希望,無論作者銳利的觀察聚焦在籃球、音樂、人生等各種主題,精雕細琢的寫作,始終詩意又深邃。時而曲折迂迴、時而離題萬里、時而變換方向,卻能持續讓讀者保持警覺,扣人心弦,以激進方式重新思考我們對於文化、國家、自身的看法。
內容節錄
《總有來年》
〈第三節:離去的慈悲、徒勞懇求的魔法〉
(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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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壁畫的拆解過程。勒布朗的雙臂沿著克里夫蘭的天際線大大敞開,上頭冒出滾滾煙雲,姿勢彷如自己正處在既能給予,又能領受賜福的位置,脖子後仰,就像在教堂中,當牧師講道講到激動,或唱詩班唱到合唱最甜美的部分時,稍微拖長了那麼一會兒,超出所有人預料,「我們全是見證者」這行標語在勒布朗的嘴上盤旋,彷彿出自他的雙脣。而當他們拆下那幅壁畫,就在「最終決定」宣布的兩天後,他們是一部分一部分拆的,歷時三日,我以前總覺得,明明一天內就能拆完的,後來發現時間拉長才是明智之舉,這樣就能運用種種預先存在的哀傷和憤怒,是這座雖具備韌性,卻仍傷心的城市所擁有的。看起來,要先拆哪部分,背後不存在真正的邏輯和理由,壁畫很巨大,已遮蓋所在的建築物多年時間,到了第二天,兩側已經拆好了,而在最後一天的工程開始之前,壁畫的狀況尤其慘不忍睹。基本上,想辦法留存下來的部分只剩勒布朗的軀幹,還有上方大大的「克里夫蘭」幾個字,頂部則一直留到最後,是完成工程的最後一哩路。「我們全是見證者」的牌子撐得比勒布朗本人的部分更久,這也是最後屹立不搖的真理:見證者始終都在,無論救世主是否現身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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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在一段不是由兩個人所構成,而是由許多人對一個人,或一個人和一座城市構成的關係中,並不需要去想像結果。一切注定如此,對方終將離開。我雖然支持一個地方的情感政治,但連我都理解它的脆弱,無法強迫任何人服從,一個地方的情感政治,也不一定和「留下」有關,反倒和知曉有關。我在這裡做壞事,是因為我知道容身之處,知道當黑暗的城市沐浴在寂靜警笛轉動的燈光之中,該去哪裡尋求庇護,而當我在這裡陷入情緒困境,我也知道哪間酒吧有自動點唱機,只要二十五美分,就能聆聽四首完整的歌,沒有人會問為何你孤身一人,因為他們也是。當你碰觸一個地方,一手撫過,長達數十年,少有事物的歷史如此親密,而當那個地方回過頭來碰觸你,假如你敞開心胸,更顯見彼此同樣親密。每次尋求熟悉的角落,都是一次這樣的觸碰。比如你避開高速公路,開車從城市的一頭開往另一頭,只為了再次觸及那些唯有在街道才能瞥見的記憶。在那時速四十公里飽覽一切。幸運的話還會有人坐在副駕駛座,從你存活下來的每一段過去認識你,即便長路漫漫依然是回家的路。我信奉這樣的政治,即便可能浪漫過了頭。當然,我也沒有對出走的欲望免疫,我早就說過,我曾深信我的救贖將在他處尋得,所以我懂,歸根究底,我們之中某些人寧願長命百歲,過著其他人認為算是失敗的人生,但得要在每次都接得住你的所在這麼做才行。我寧願接受,而非在一座不願禮尚往來碰觸你的城市裡功成名就,就算聽見了我快樂的叫喊,也不會有半點回音。但這可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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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畢竟在所有我深愛城市的街頭上,從來沒有寫著我名字的東西遭焚燒。在「最終決定」宣布那晚,克里夫蘭的人們嘴上叼著菸,按壓打火機,從底部點燃勒布朗・詹姆斯的球衣,當打火機無法獨自完成任務時,還有人在球衣背面灑上點火液。而當球衣熊熊燃燒起來,便被扔到地上,二十三號的兩個數字在各自的象限中燒毀,就像兩個不同的國家同時崩毀,奇蹟似地,即便火勢蔓延,「詹姆斯」的「詹」短暫逃過一劫,接著大家開始往球衣上扔更多東西。先是T恤,接著,出於某種理由,是一雙Adidas球鞋,圓圈外的某個人一面火上加油,規模雖小卻逐漸成長的人群,則間或大喊著什麼有關背叛的事。負責將各種物品泡進點火液的人面前架著麥克風,他的聲音因為大吼大叫都啞了,不過還是知會大眾,他對勒布朗・詹姆斯的感受:這人對我來說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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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會提到燒球衣的場面,是因為想提在這段俄亥俄州全州大心碎的時期,我印象最為深刻的一段記憶,即圍繞在火焰旁的所有人,全都是白人。他們的笑容由鮮明的橘色照亮,火焰一面推進除此之外一片漆黑的夏日深夜中,而這些人全都是白人,在「最終決定」的餘波中,接受訪問的人,有一大堆都是白人,且和這一刻有關的諸多話語,從嘴裡說出的,也都圍繞著死亡與埋葬。沒錯,某些只是在說他們希望他在邁阿密永遠奪不了冠,也永遠找不到那條通往榮耀的捷徑,是他拋下這座城市前去追尋的,可是,也還充斥著一種排山倒海而來的情緒,並不是說大家在詛咒勒布朗・詹姆斯,而是像在焚燒球衣現場,那個手上拿著點火液空罐的人說的,背後的概念是──勒布朗・詹姆斯對他們來說已和死人無異。他曾為了崇高目的奮鬥過,雖說若是你問這些人的意見,那他也沒做得多好就是了,接著卻做了件令人賭爛的事,所以他再也不復存在了。而聽著,想當然,在另一連串的情境下,我當然也當過這種人,也安慰過這樣的人,我自己也曾堅持,某個人對我來說已經死了,就像作古的紋章。好把他們的相框翻面,把稍縱即逝的事物鎖進抽屜。
所以,我在此很有可能不算公允。但我還是很懂心碎,也很懂這個國家,所以,我也有可能已盡量公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