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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撤銷坤輿案試運轉 苗縣府重申秉公把關

2021/2/6 17:18(2/6 17: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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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6日電)苗栗縣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引發地方反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與自救會提出多項違法疑慮,呼籲縣府撤銷同意;縣府環保局則重申依法行政,秉持公正專業嚴格把關。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苗栗縣議員宋國鼎會同自救會成員在苗栗縣造橋鄉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前召開記者會,指控坤輿興辦事業計畫書涉嫌偽造文書等多項爭議,應重做環評。

陳椒華表示,坤輿掩埋場選址存在爭議,現在又發現多項違法疑慮,包括沉沙池太小、隔離綠帶寬度不足10公尺且未依法施作邊坡穩定工程;若正確計算場址面積,坤輿案應逾2公頃,應重做環評,且要有2條道路,至少1條要有8米寬,目前聯外道路僅1條且寬度小於6公尺,無法錯車大型車輛。

陳椒華說,坤輿公司早已換負責人,但興辦事業計畫書依然是民國93年的定稿本,場址環境地下水豐沛,多是砂岩,滲水性極好,一旦污水滲入地下水流入鄰近重要灌溉水源龍昇湖,將影響在地有機農業發展,危害農安、食安,涉嫌牴觸水土保持法規及「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也到場聲援,強調造橋鄉龍昇村本是一塊淨土,掩埋場試營運將收受來自全國8200餘噸的廢棄物,簡直「嚇死人」,廢棄物一旦埋下就難以回復,若造成汙染是「害子害孫」。

針對記者會所提質疑,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回應,坤輿公司依廢清法、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申設「一般事業廢棄物」衛生掩埋場,針對污染阻絕設施、廢水處理及各項環境監測皆有嚴格要求。

環保局表示,另涉及農業、水保等,縣府業務權責單位各依申請時法令規定進行審查後,才予以核可興辦事業計畫、用地變更、水土保持計畫、試運轉計畫等,過程嚴謹。

環保局表示,坤輿公司於91年3月取得同意設置文件,經環保署函釋仍屬有效,不得任意撤銷或廢止,依申請之場址區位、開發面積或處理量,皆未達應實施環評規模。

環保局指出,立委引用的「一般廢棄物掩埋場設置規範」、「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是針對一般廢棄物用地、設施所作規範,本案並不適用。

縣府重申,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的申設須經「同意設置文件」、「試運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3階段,坤輿公司目前僅取得同意試運轉,針對坤輿案是依法受理審查,全案依法行政,秉持公正、專業、嚴謹態度與立場嚴格把關,環保局後續仍將依法加強查核,督促業者採行各項環保措施,符合法規標準避免影響環境品質。(編輯:方沛清)1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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