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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顏莊和子放棄國籍變外國人股東 民視被NCC罰40萬提告敗訴

2023/7/7 10:51(7/7 11: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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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位於林口的民視總部大樓。(圖取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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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前立委顏莊和子持有民視股權,後來放棄本國國籍,導致踩到外國人禁止投資廣電事業紅線,NCC開罰民視新台幣40萬元。民視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民視敗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辦理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評鑑案時,發現前僑選立委顏莊和子早期投資民間投資公司,間接成為民視股東,她原本同時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與美國國籍,後來於民國101年10月8日拋棄中華民國國籍,成為外國人。

NCC以民視違反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3項規定「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為廣播、電視事業之發起人、股東、董事及監察人」,裁處罰鍰40萬元,並限期6個月內改正,民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民視主張,顏莊和子事後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並非民視所得掌握或控制,主觀上並無過失,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縱使有過失,民視已全力處理本案並將過程及困難向NCC說明,卻被裁罰40萬元,違反比例原則。

北高行認為,民視客觀上並未全力積極處理本案,NCC審酌本次違法情節為「普通」等級,且2年內未具相同違法事證,裁處法定最低額罰鍰,並未違反比例原則,亦無裁量瑕疵,判決民視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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