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主嫌領光存款 檢提抗告
2014/9/5 17:01(9/5 18: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5日電)賣餿水油給食品廠的郭烈成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由於郭將存款幾領光,屏東地檢署以有逃亡之虞提抗告。
抗告將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
屏地檢抗告指出,郭烈成經屏東地方法院以5萬元交保後,第2天就將名下存放的犯罪所得存款幾乎提領一空,由於這件案子有民事追償與刑事責任的承擔與責任問題,足可認為郭烈成有逃亡之虞。
屏檢說,郭嫌自今年2月,經營地下油品廠,陸續向胡姓業者所經營的順德企業購入回收油,另向郭姓、蘇姓等人所經營的進威企業購入飼料用油,再向中部不知名油品業者購入油品,以每次27至30噸的數量,販售給下游食品業者強冠公司做為食用油原料共8次。
屏檢表示,郭嫌涉犯刑法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嫌,罪嫌重大,危害社會大眾民生用油甚劇。
屏檢抗告書裡又表示,郭烈成只承認將劣質油品販賣給強冠公司,所查扣的餿水油及回鍋油都辯稱是供飼料業者使用,但一直沒有提供相關下游廠商供比對查核,他是否還有將劣油賣給其他食品業,急待釐清。10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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