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超級英雄

發稿時間:2024/04/05
三流超級英雄:美國國家書卷獎首位台裔作家游朝凱一鳴驚人小說集(全球獨家收錄新版作者序言)
三流超級英雄:美國國家書卷獎首位台裔作家游朝凱一鳴驚人小說集(全球獨家收錄新版作者序言)
作者|游朝凱(Charles Yu)
譯者|彭臨桂
出版社|潮浪文化
出版日期|2024/04/03

早在二〇二〇年以《內景唐人街》榮獲美國國家書卷獎前,游朝凱便在二〇〇六年出版《三流超級英雄》翌年獲得了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青年作家獎。做為游朝凱的首部短篇小說集,書中故事可見作家創作初心,讓人驚艷。

《三流超級英雄》收錄共十一篇充滿幻想、奇趣、卻又略帶傷感的實驗性質作品,篇篇直指生活裡的虛無,帶著解離且後設的趣味。像是同名小說﹤三流超級英雄﹥中想要成為英雄最終卻得面對真實自我的主角、想要打造完美人生的﹤401(k)﹥、唯有在夢裡才感覺到自己真實活著的﹤變成自己的男人﹥、瀰漫浪漫詩意彷彿科幻寓言的﹤佛羅倫絲﹥,每篇故事都存在於架空的時間背景裡,看似充滿奇想,實則突顯人物心中無所不在的自我詰問及自我追尋。

內容節錄

《三流超級英雄:美國國家書卷獎首位台裔作家游朝凱一鳴驚人小說集》

  今天收到信了,猜猜怎麼著:還是當不上超級英雄。

  親愛的申請人,不妙,本年度合格候選者人數之類之類遠超過所需名額之類之類

  我瀏覽了一下錄取名單。很多人跟我同屆畢業。就是那些強壯又好看的常見類型。大約有一半是火球射手。一些造冰者。六個感應者。兩個蠻力者,一個變形者,幾個超能者。

  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全都會飛。

  我不會飛。我會的不多。話說回來,我又沒奢求什麼。我不必當大明星。我只想要有一套戰服跟斗篷、穩定的工作、能維持基本開銷的薪水。還過得去的健保。不過我又要再等一年了。

  至少我有好人卡。暫時還在。

*

  每天早上,我一睜開眼睛,就會想到這四件事:

  1)我不是超級英雄。

  2)我得工作。

  3)如果我不必工作,就能當超級英雄。

  4)如果我是超級英雄,就不必工作了。

  我一度想把下午的時間都空出來,萬一收到通知選拔的電話才有空參加,不過很快又打消了念頭,畢竟我得有個正常工作才能支付看牙科和眼科的費用。目前我是市中心一家大型法律事務所的紀錄員。我很喜歡這工作,因為我不必跟任何人說話,也無須解釋為何我偶爾會消失幾個小時。只要說我陷在檔案堆裡就好了。那些員工不知道我是兼差的。他們以為我是演員。

*

  其中一個麻煩之處是我的名字。潮濕人。這不太能讓壞蛋聞風喪膽。

  去年的幾個月裡,我試過要大家叫我原子奇俠。有兩三個人出於好心照做了,但這個稱呼沒流行起來──我覺得問題在於不夠順口。簡化成原子俠也行不通,因為西雅圖有個專門解決科學犯罪的團體叫原子核,其中一位物理學家的名號就是原子人。登錄員說要是我用的名稱太類似,很有可能會因為侵權被告上法院。她建議「球力客」,但這根本錯得離譜。這讓我聽起來像是使用力場的傢伙,而且通常也只有壞蛋才會用「客」這個字結尾。

  所以我只得繼續當潮濕人了。

  幾年前我把聯絡方式登記到電話簿裡,這是個大錯,你能想像我接到多少騷擾電話吧。

*

  我的能力──如果你認為這算能力,但我不覺得你會這麼認為──是從空氣中吸收大約兩加侖的濕氣,然後射出一道水流或薄霧。或是一顆球。這在水球大戰時很有用,可是想阻止屠殺客跟暴亂客搶銀行的話就完全派不上用場了。

  好幾年來我努力精進自己。我讀過所有的書,還會聽錄音帶。可以郵購的東西也全都買了。我研究物理學,瞭解超能者如何改變重力常數。我研讀歷史,我學習理論,明白了善惡平衡之類的東西。這仍然無法改變我是小角色的事實。連小角色都稱不上。只是個跑龍套的。人形噴泉。

  我花了些時間治療。結果是,我有自我毀滅的衝動,還有一些誇大狂的傾向。我付了六十個鐘頭的費用可不是只為了聽這種分析。我還是會上健身房,不過由於年紀越來越大,只能量力而為。我認真讀過《第一次逞英雄就上手》裡的每一個字。要價24.99美金。作者是某個有MBA學位的人。結尾部分條列出的重點提示叫我要「發揮自己的優勢」以及「不拿手的部分就仰賴他人」。還真有幫助。

*

  晚上我回家後,會打開垃圾郵件看,然後喝杯溫啤酒。我的冰箱沒有插電,而且可能永遠都會維持這樣。要是我餓了,對街就有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塔可攤。一份兩塊美金,如果你在那裡吃還能免費加墨西哥辣椒。我通常會買四個塔可配一大堆莎莎醬。

  大概十點或十一點吃完晚餐後,我會上樓去陪亨利(Henry)。他住在我樓上的公寓式套房。他有一張日式床墊跟一條薄毯子,是我幾年前替他張羅的。我覺得他把那些東西擺到沙發上之後就再也沒動過了。他有一座洗手槽跟一個簡單的電爐,以及一間跟公共電話亭一樣大的廁所。亨利通常會在我讀行業刊物的時候看電視。

  亨利八十幾歲了,可是外表比較接近一百五十歲。他的皮膚聞起來像人造皮革,冒出的頭髮糾著一團團棉花。到去年為止,他每天都要抽掉兩包萬寶路香菸,不過後來價格變得太貴了。亨利這輩子灌了很多酒,多到就算今後戒掉再也不喝,到他死的那一天也都還會是醉的。他曾經酒精中毒,痊癒後又喝了個大醉,但我敢說他還是會比我多活二十年。

  我們是這樣認識的:九年前我搬進來時,差不多每個星期都會聽到一次樓上傳來敲打和重擊的聲音。有一陣子我不理會,可是某天晚上聲音維持得比平常更久。我上樓敲了幾下門,越敲越大聲。沒人應門。聲音停止了。我換上戰服,在亨利的門外站了一會兒。

  我聽見啜泣聲。於是我撞開門──當時我還做得到那種事。原來是亨利的兒子哈洛(Harold)在製造噪音。好幾個月來,他每週日晚上都會狠揍父親一頓,大概持續一小時或九十分鐘,直到他打累為止。三十五年前,亨利因為酗酒被哈洛的母親趕出家門,不過亨利並未改過自新,而是直接忘掉他們,帶著他的十五吋電視、菸灰缸跟裝滿啤酒的小冰箱搬來這個爛地方。後來哈洛的母親生了病,因為不肯去看醫生而差點掛掉。她的姊姊支付了醫藥費,撫養哈洛順利長大,而他也上了大學、結了婚,甚至還生了個兒子,可是他仍然很氣亨利。

  重點是,亨利說他從未對任何人動手,而我相信他。我相信亨利,因為他是我見過最懶的人。他只想毀掉自己。他老婆應該過得更好嗎?哈洛應該嗎?對。對。亨利不是好人。他活該過這種日子,多數時候他似乎也能夠接受。我忘了大部分的人都不想擁有特殊能力,亨利也是,畢竟他連正常生活都快無法應付了。雖然我不喜歡這個傢伙,但我猜我對他特別心軟,因為他是我唯一真正保護過的人。儘管我其實沒做什麼。只是戰服發揮了作用。

  從那時起,我們就變成了朋友。算是吧。我會稍微照顧他。就只是稍微。沒有我以為的那麼多。我很快就會後悔。真的。這座大城市裡只有失敗的超級英雄,以及住在他們樓上的孤獨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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