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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修海上安全法明生效 核動力船舶通過須申報

2021/8/31 10:41(8/31 11: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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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1日電)中國今天宣布,明起正式實施修訂後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潛水器、核動力船舶等5類外國船艦進入領海應向中方報告,未依要求報告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予以處理。

根據中國海事局官網公告,新規適用於下列外國籍船舶: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的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國務院規定的可能危及中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公告還稱,船舶未按要求報告的,海事管理機構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予以處理。

這次新規列出的5種外國船艦中,潛水器、核動力船舶2項受到矚目。目前擁有核子動力航空母艦的國家只有美國和法國,分析普遍認為,相關條文是指向這些國家的軍艦。(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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