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案一審宣判 被告判刑4年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北京11日電)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公訴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一審宣判,被告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陸媒澎湃新聞、羊城晚報等報導,2022年9月14日,在北京朝陽區暢頤園社區(中國稱:小區)內,李女士13歲的西高地犬被社區內一名男子投毒致死。據統計,當天社區共有11隻犬中毒,其中9隻死亡。
被害寵物犬女主人李女士表示,警方在偵查後最初確定的案由是故意毀壞財物;事發半個月後,投毒者張某被逮捕,批捕原因改為涉嫌尋釁滋事;當年12月底,李女士拿到立案告知書,案由被改成故意投放危險物質。
報導指出,立案後在刑事公訴的同時,李女士聯合其他10名受害犬主發起民事賠償訴訟,全程跟進案件的審理進展。
她表示,在許多人的觀念裡,這是「貓兒狗兒的事」,不如「人的事」重要,但作為一件刑事案件,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足以說明投毒者的行為性質惡劣。在檢察院的卷宗裡,寫明的是11位「受害人」而不是「受害犬」。
相關報導又說,李女士在今天走出法庭後,當眾宣讀判決書內容。
她說,「近年來,因犬隻飼養引發的矛盾糾紛呈增長態勢,人與犬的衝突折射出了人與人的矛盾。面對矛盾糾紛,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通過法治的途徑解決問題,絕不能採用觸及法律紅線的極端方式。每一名養犬人都應該有文明養犬的義務和責任,但個別群眾的不文明養犬行為,並非投毒者、虐待動物者實施極端行為的理由」。
2023年10月26日,該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一審持續了6個多小時,未當庭宣判。今年12月11日,在經過9次延審後,該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當庭上訴。(編輯:廖文綺)1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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