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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晟德官司一審敗訴 東洋將上訴爭權益

2018/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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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日電)晟德大藥廠與東洋間有關雙方簽署的學名藥委任開發契約訴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晟德勝訴。東洋表示,必會上訴爭取權益,待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詳細說明。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晟德大藥廠與東洋間有關確認雙方於民國99年8月20日簽訂的「委任開發協議」契約關係之訴,台北地院判決契約關係存在。

對此,東洋表示,將待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作詳細說明。由於台北地院判決目前只能就民事案件中現有事證審酌,對於刑事偵查中相關聯弊案證據尚未及時參酌,針對判決結果尚未及時審酌全盤事證,東洋必會上訴爭取權益。

東洋指出,東洋於民國99年協議簽署前,即已獨立研發Risperidone藥品,此為當時擔任東洋董事長林榮錦所明知。協議不但遭林榮錦欺瞞而通過,且林榮錦為利害關係人竟未迴避,致授權簽署協議的董事會決議無效。有關本案所涉相關事證,牽涉刑事偵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將靜待司法偵查。

東洋表示,台北地院於106年9月1日,已針對林榮錦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104年度金重訴字第13號)判決林榮錦成立四罪,並判10年有期徒刑,現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本民事案所關聯的另一刑事弊案現亦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東洋必會盡力確保公司股東應有權益。(編輯:林沂鋒)1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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