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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不同意核廢料永久存放境內

2018/5/7 12:00(5/7 12: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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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黃旭昇新北7日電)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今天表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必須公開透明討論,安全議題最重要,也是唯一的考量。新北市政府絕對不同意核廢料在新北市永久存放。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一日公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把直轄市納入選址作業範圍,並把處置設施場址回饋金由新台幣50億元,提高到100億元。

原能會指出,直轄市改制後變成6都,但很多轄區並非高人口密度地區,為了維持客觀選址無差別適用,有納入處置設施場址選址作業必要。

媒體今天報導,中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批評,這是針對「新北市」量身訂做的陰謀,經濟部還將球員兼裁判,自己選址、自己監督。

新北市府新聞局長張其強今天表示,處理核廢料的過程,民眾最關切的是安全問題絕非是金錢。他說,中央的修正草案,根本是本末倒置,完全無視大台北地區民眾和地方政府的聲音。

張其強說,新北市政府重申,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未來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所位置,必須經由社會公開透明的充分討論,安全是第一考量,也是唯一的考量。

張其強說,對於目前核能一廠、核能二廠的核廢料既是暫存,就要有明確的遷移時程,既然是暫存,就絕不同意在新北市任何地方做永久儲放。(編輯:吳佳穎/李亨山)10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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