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南市政府8度裁罰 台塑化:再提行政救濟

2019/10/21 17: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羿菁台北21日電)台塑化與台南市政府爭議6年未解,台塑化今天公告,副產品石灰所衍伸的爭議尚未解決,台南市政府以限期未改善為由,再次對公司裁處300萬元罰鍰,台塑化也將依慣例,提出行政救濟途徑。

這是台南市環保局8度對台塑化提出裁罰。

2013年,位於台南官輝土資場與宏昇土資場進行路基改善工程,向台塑化購買石灰,將用以填滿土方之用,不過兩家土資場違法將石灰摻入廢棄物,導致土方傳出異味,遭到台南市環保局稽查發現。

當時環保局要求台塑化必須處置異味土方改善當地環境,但是台塑化認為,下游客戶擅自摻配廢棄物並非台塑化責任範圍,因而拒絕,環保局以不當得利為由罰鍰1.41億元,雙方展開法律訴訟程序。

一審台塑化勝訴,環保局重新裁處罰鍰1.42億元,形同是愈罰愈重,去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當年11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度判台塑化勝訴,目前環保局依舊上訴中。

不過在訴訟過程,環保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對台塑化裁處罰鍰,截至目前已是7次利用限期未改善理由,對台塑化裁處300萬元,如今為第8次,台塑化同樣直接提起訴訟。(編輯:林淑媛)10810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