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總統公布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 財部:明年元旦上路

2025/12/30 15:13(12/30 17:0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總統賴清德30日公布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等條文,延長電動車減稅優惠,財政部表示,修正條文將於2026年元旦生效實施。(中央社檔案照片)
總統賴清德30日公布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等條文,延長電動車減稅優惠,財政部表示,修正條文將於2026年元旦生效實施。(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30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公布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等條文,財政部表示,新法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至2030年底,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

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台灣完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並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新法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實施期限5年,至2030年12月31日,2項稅法條文均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施行。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輛減免稅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將加強宣導,以利各界充分瞭解,落實政策利民美意。(編輯:林家嫻)114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台北新車大展12/31登場 品牌電動車款成焦點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