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公布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 財部:明年元旦上路
2025/12/30 15:13(12/30 17: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30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公布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等條文,財政部表示,新法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至2030年底,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
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台灣完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並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新法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實施期限5年,至2030年12月31日,2項稅法條文均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施行。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輛減免稅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將加強宣導,以利各界充分瞭解,落實政策利民美意。(編輯:林家嫻)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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