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忠嫄:盼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 鬆綁員工待遇限制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0日電)近年台銀招考人數連年減少,「金飯碗」失色,亦使各界關注國營金融機構員工薪酬待遇議題。台灣金控董事長凌忠嫄今天表示,盼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援引憲法增修條文意旨,鬆綁對國營金融事業人員待遇及福利的限制。
台灣銀行今天舉行行慶大會,凌忠嫄致詞表示,台灣金控今年累積獲利表現佳,是因員工們共同努力,創造良好績效。不過有主管開玩笑說,績效再好有什麼用,都沒有反應到員工的薪酬,也有非常多立委關心台銀薪資待遇的議題,需要繼續努力突破,讓經營成果可以回饋到員工身上,否則無論是吸引人才、留才方面都會受影響。
台銀作為國營銀行,人員待遇除了要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也要遵守「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等規定。舉例來說,去年各家公股銀行獲利良好,相較多家公股金控年終獎金上看8個月,台銀的年終獎金依法最高就是4.4個月。
凌忠嫄接受媒體聯訪時也提及,民營金融機構一步步往前走,與台銀等100%國營的公股行庫距離不斷拉大,使得近年報考人數不斷降低,因此,她先前曾向行政院及立委們提出建議,盼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鬆綁對國營金融事業人員待遇及福利的限制。
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國營事業應遵節開支,其人員待遇及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不得為標準以外的開支。
凌忠嫄建議,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國家對公營金融機構的管理,本於企業化經營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規定。盼修正國營事業管理法,納入憲法增修條文意旨,讓台銀、土銀、輸銀等國營金融事業可另訂待遇及福利相關規定。
凌忠嫄也說,國營銀行肩負政策性任務,例如台銀為公教人員保險、舊制勞退等承保機關,並肩負中央銀行發行貨幣後的印鈔、管理、回收等工作,不過這些業務都不是基於獲利考量,而是扮演政府安定的角色。(編輯:潘羿菁)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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