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跨業打詐 銀行與虛擬資產業者可互通照會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研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授權子法,讓過去僅在金融業的照會機制,可增訂跟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VASP)做跨業照會,以利業者評估帳戶是否涉及詐欺,另外也明定VASP可將警示虛擬資產帳號內的剩餘虛擬資產變賣後進行發還,保障被害人權益,子法最晚7月21日發布。
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疑似詐欺被害人保護、金融業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VASP)跨業照會等機制,藉以完備金融防詐法制架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作為母法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後,此次研擬修正授權子法「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希望強化跨機構打詐與聯防能力,草案將預告30天。
張嘉魁表示,此次擬修正52條,並增訂3條條文,主要有4重點。第一,建立跨業照會機制,增訂金融機構可跟VASP各業別照會,以利業者可評估分析特定帳戶是否異常,加速業者判斷帳戶是否涉詐,並做必要管控;第二,完備跨機構防制詐欺犯罪平台規範。
第三,深化異業聯防機制,增訂存款業務機構、電子支付機構及VASP間之聯防通報應遵循事項,因應詐騙不法資金在法幣與虛擬資產間流竄,避免虛實轉換間產生斷點。
第四,完善剩餘虛擬資產發還作業。張嘉魁表示,考量部分詐欺犯罪被害人沒有虛擬資產帳號,無法接收已轉換為虛擬資產的遭詐款項,加上虛擬資產價值隨時依據市場波動,為利確定警示虛擬資產帳號內剩餘總價值,以執行後續程序,明定VASP得將警示虛擬資產帳號內的剩餘虛擬資產變賣後進行發還,以保障被害人權益。(編輯:潘羿菁)115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