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 教部檢討
2015/11/8 12:34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8日電)宜蘭縣議員日前指出,有教師請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開學後續請育嬰假。教育部今天表示,此舉未違反規定,但觀感不好,將和勞動部開會討論,希望讓法令更完備。
媒體報導,宜蘭縣議員陳鴻禧接獲家長陳情,由於寒暑假不用上課,縣內老師請育嬰假期間,特地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待開學後再續請育嬰假,經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查證,發現宜蘭縣內從99學年度至今有14名教師有此疑似鑽漏洞情形。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法律的不完備,難免會有少數教師鑽漏洞,造成學校困擾,現有法令育嬰假無需以學期為單位,而是以當事者申請實際需求為主,呼籲教育部能修法,限制育嬰留停以學期為單位, 兼顧班級學生的受教權。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根據教育部100學年及101學年資料發現,約有2000多名教師申請育嬰留停,其中約1成疑似在寒暑假復職、開學後再續請育嬰留職停薪。
李秉洲指出,根據現有規定,教師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並未違反違法,但是觀感不好,因此將和勞動部開會討論,希望讓法律更完備;根據勞動部現有規定,育嬰留停每次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教育部研議希望育嬰留停能以學期為單位來申請,將請教勞動部意見,瞭解是否可行。10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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