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教師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 教部檢討

2015/11/8 12:3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8日電)宜蘭縣議員日前指出,有教師請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開學後續請育嬰假。教育部今天表示,此舉未違反規定,但觀感不好,將和勞動部開會討論,希望讓法令更完備。

媒體報導,宜蘭縣議員陳鴻禧接獲家長陳情,由於寒暑假不用上課,縣內老師請育嬰假期間,特地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待開學後再續請育嬰假,經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查證,發現宜蘭縣內從99學年度至今有14名教師有此疑似鑽漏洞情形。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法律的不完備,難免會有少數教師鑽漏洞,造成學校困擾,現有法令育嬰假無需以學期為單位,而是以當事者申請實際需求為主,呼籲教育部能修法,限制育嬰留停以學期為單位, 兼顧班級學生的受教權。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根據教育部100學年及101學年資料發現,約有2000多名教師申請育嬰留停,其中約1成疑似在寒暑假復職、開學後再續請育嬰留職停薪。

李秉洲指出,根據現有規定,教師育嬰假選寒暑假復職並未違反違法,但是觀感不好,因此將和勞動部開會討論,希望讓法律更完備;根據勞動部現有規定,育嬰留停每次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教育部研議希望育嬰留停能以學期為單位來申請,將請教勞動部意見,瞭解是否可行。10411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