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生活聲請保護令 對分手暴力說分手2016/1/22 11:0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2日電)遇到恐怖情人別怕,自今年2月4日起,年滿16歲遭到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暴或精神侵害,可聲請民事保護令,尋求相關單位協助。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