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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解散清算期限將至 教部:待法院裁定定讞

2020/1/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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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永達技術學院申請停辦逾5年,教育部今天表示,依規定可於1月9日後命永達解散,但因永達向法院提抗告,因此將等法院裁定定讞後,核定新任董事會並命法人解散清算。

位於屏東縣的私立永達技術學院於2014年8月申請停辦,成為台灣第2所停辦的大專院校。前永達教師曾多次陳情,要求儘速解散清算永達,以校產補償永達教職員遭積欠的薪資、資遣費與公保年金,以及學生受損的學雜費和生活費等。

教育部去年3月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全體董事的職務,屏東地方法院於8月裁定永達董事會違反私校法,准許解除永達全體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教育部也預計今年1月命永達解散清算,但因永達董事提出抗告,目前仍待法院裁定中。

教育部今天表示,根據私立學校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規定,教育部可依照規定於今年1月9日後命永達技術學院解散。

教育部指出,由於私校法規定,學校法人解散後,除了破產外,應以全體董事為清算人,永達董事會因違反私校法等規定,遭法院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但永達提出抗告。教育部將秉持維護教職員工權益及確保校產公共性原則,等法院裁定定讞後,核定新任董事會並命法人進行解散清算。(編輯:張雅淨)1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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