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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武漢肺炎雇主需置備口罩 違者可開罰

2020/1/3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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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0日電)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台灣出現第9名確診案例,勞動部職安署今天發布武漢肺炎職場防護指引,要求雇主必須置備口罩、建立體溫量測措施等,若違規最高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昨天國內新增109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目前累計通報730名個案,含9名確診、482名排除、239名隔離檢驗中(98名初驗陰性、其餘待檢驗)。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了協助事業單位有效防止疫情於職場擴散,依據現行相關法令規範訂定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讓雇主及勞工對於職場防疫相關措施能有所依循。

根據職安署訂定的武漢肺炎職場防護指引,在雇主部分,要求雇主必須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職場感染預防訓練、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清潔與定期消毒。

另外,雇主也必須置備適當及足夠口罩,且不得禁止勞工戴用,若第一線工作人員有感染之虞時,雇主也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雇主也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對於近期曾至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的勞工,雇主也應採取必要健康追蹤及管理措施。

在高風險作業勞工管理部分,指引也提到,對於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會接觸不特定多數人而有感染危害之虞者,雇主除了應為第一線工作勞工落實必要防護措施及提供適當呼吸防護具及採取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外,也應加強工作環境消毒並宣導勞工做好個人防疫措施,也不能禁止勞工工作時配戴口罩。

職安署強調,雇主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指引辦理者,可依法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事業單位雇主,除了配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措施外,也應依本指引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同時視疫情嚴重等級、事業規模、活動或服務流程,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編輯:吳協昌)1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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