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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點電視台評鑑案 NCC審查過關並要求提改善措施

2020/12/30 16:36(12/30 18: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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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NCC今天審議高點電視台評鑑案,結果為「合格」,但仍給予行政指導。NCC表示,為避免再有節目廣告化與廣告超秒的情形,要求高點在3個月內提出違規改善措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高點傳媒所屬的高點電視台評鑑案,每3年評鑑1次,評鑑結果為「合格」,並附加負擔與行政指導。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高點電視台在過去評鑑期間違規共計10次,曾開罰新台幣380萬元。其中,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隔達7次,為維護觀眾權益,希望業者落實節目內控與審核機制。

翁柏宗表示,為避免再有節目廣告化與廣告超秒等情形,要求公司除了加強對經營階層與員工的教育訓練外,應該就資訊型節目在3個月內提交違規改善措施報NCC備查。

NCC表示,高點也應該依照修正後章程,組成節目倫理委員會,並增加外部委員的多元性,倫理委員會相關資訊也應該公開在公司官網。

NCC指出,高點電視台在2017年上半年指定時段播送本國節目比率與新播比率,曾違反「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規定,後續雖然已有改善,NCC仍會持續監督。(編輯:潘羿菁)1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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