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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酒品容器標示 增訂酒後找代駕警語

2022/2/2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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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3日電)配合行政院推動精進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財政部公告增訂3則「酒後找代駕」警語,酒類業者規劃酒品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應優先或增加標示酒後代駕警語。

為協助推廣「酒後找代駕」觀念,財政部官員今天指出,為提高民眾對酒後代駕的接受度,已在1月公告新增酒品警語「找代駕 保平安」、「安全誠無價 酒後找代駕」或「酒後找代駕 平安送到家」3則,酒類業者規劃酒品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應優先或增加標示酒後代駕警語。

官員說,依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容器上應以「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所定警語擇一標示,另酒的廣告或促銷除應標示「禁止酒駕」,也應標示警語。

由於酒駕肇事頻仍,財政部已請酒類業者在調整酒容器或廣告時,優先或增加標示酒後代駕警語,並請地方菸酒主管機關協助向提供飲酒場所的販酒業者宣導,對飲酒顧客主動聯繫代駕業者或計程車業者,提供「代客叫車」、「代理駕駛」等服務,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編輯:趙蔚蘭)1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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