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愛妮雅化粧品契約違規 限期未改正將開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愛妮雅化粧品契約不符美容定型化契約,交由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否則將開罰,經統計今年已受理51件申訴案,呼籲業者重視消費爭議協商制度。
台北市政府表示,要求業者10月上旬要改善完成,如逾期仍未完成改善,衛生局將依消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其後可按次處罰。
法務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針對今年連3季拒不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的愛妮雅化粧品集團啟動跨機關聯合稽查作業。經查業者使用契約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管機關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法務局表示,針對愛妮雅化粧品集團所涉消費爭議案,統計今年至今共受理51件,申訴內容多為業者對消費者以路邊問卷訪問或免費贈送試用品的方式,進而不當推銷、誘導消費者買保養品送課程等,消費者事後想退費卻被刁難,申訴爭議金額從新台幣數千元至數萬元。
法務局指出,統計愛妮雅化粧品今年已連3季均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各協商會議,消保官8月27日跟衛生局、勞動局等單位至愛妮雅門市聯合稽查。
法務局表示,經現場稽查發現業者與消費者買賣契約有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括契約審閱期間、會員權利義務、服務項目及施作前說明等,均不符合規定。衛生局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且將持續追蹤,如屆期未改,將依法處辦。
北市消保官透過文字資料指出,愛妮雅化粧品慣以填寫問卷或提供免費肌膚檢測方式,邀消費者入店使用產品,進而購買各類商品,已構成訪問交易,消費者可把握消保法所賦予7天無條件契約解除權,若業者未告知消費者可於7天內解約,消費者至遲可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權利。
法務局表示,經消費者向市府提起消費爭議申訴,愛妮雅化粧品今年已連續3季均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罔顧消費者權益。
法務局指出,針對無故不到場協商企業,目前雖尚無罰則,但可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將其公告於法務局消保網,望民眾周知。(編輯:黃名璽)1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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