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籲危機時先保護自身 律師盼充裕合法自保空間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蕭博文台北22日電)台北市發生隨機攻擊案,警方呼籲民眾危機時優先保護自身安全;至於網路熱議當天如果開車衝撞凶嫌是否過當,律師說,這是難題,應思考讓被害人有充裕合法空間自保。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中山站周邊19日接連發生投擲煙霧彈、持刀傷人案,共造成3名民眾死亡、多人受傷,犯嫌張文最後自捷運中山站旁誠品南西店頂樓墜樓不治。
張文在路口丟煙霧彈畫面震驚社會,社群平台熱議,當時人車眾多,如果開車撞死張文是否有法律責任。
律師顏紘頤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表示,事後大家都知道張文是真真切切殺傷人命的現實不法侵害,當時如果撞死張文,應該不算防衛過當或誤想防衛,但這都是事後回看才能知道的事。
顏紘頤說,沒人是上帝,事發當下只看到1個人在路中央丟煙霧彈,就算手裡拿刀,但沒衝過去攻擊汽車,也還沒開始向人群走去,這時「怎麼知道他下一步要殺人?」
顏紘頤表示,防衛過當還是會被判刑(但有免除其刑機會),如果是誤想防衛(如拍戲卻當成真凶殺案),結果可能更慘,明明想做好事卻讓自己身陷囹圄,「這叫大家怎麼敢下定決心撞下去呢?」
顏紘頤說,是否能從另一角度思考,人民是否應有自主防制暴力侵害的基本權利,而非單純將正當防衛當阻卻違法事由而已。如果從自我保護角度思考,是否只能對現時不法侵害才能反擊;如果判斷基準改成不得以超出防衛自己的程度反擊來犯暴力,是否比較好一點。
顏紘頤表示,讓被害人有更充裕合法空間與彈性手段保護自己,而不用在保護自己時還要擔心動輒得咎,怕被法律處罰,這才是讓人信賴的法律。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說,沉痛之餘,再次呼籲民眾面對危機時,仍要優先保護自身安全,助人與自救同樣可貴和重要。民眾如果發現可疑或異常情形,應即時向警方反映,與警察機關共同守護安全。(編輯:李明宗)1141222
- 警籲危機時先保護自身 律師盼充裕合法自保空間2025/12/2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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