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車加裝GPS適用規範 農、環部會18日討論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7日電)應變中心日前宣布,要求載運廚餘車加裝GPS設備,並於12月7日執行。目前安排農業部及環境部明天跨部會討論廚餘車加裝GPS的規範及適用罰則。
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先前公布的疫調報告,此次台中養豬場發生的非洲豬瘟,主要原因就是未落實蒸煮廚餘;要恢復廚餘養豬,必須達到3項條件,包括查核落實、監控即時、法令完備。
應變中心上週開會,會後說明未來廚餘養豬相關規範,要求載運廚餘車加裝GPS設備,為因應團膳業者反映與校園環境衛生需求,決定將該措施展延至12月7日執行。
不過目前「載運廚餘車加裝GPS設備」並無明確法律依據,農業、環境部門預計明天將加速開會討論,包含裝設規範、未裝設的罰則,修訂相關法規命令。
即時蒸煮監視系統部分,環境部日前呼籲養豬業者,以12月6日前完成裝設為目標,並檢具相關資料,在12月31日前向地方環境保護局申請補助經費;確實監控廚餘高溫蒸煮,廚餘中心溫度達攝氏90度以上,並持續蒸煮1小時以上,徹底殺滅病原。
然而即時監控的相關法規同樣尚未訂定。環境部正研議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預計12月6日前公告即時監控相關規範,作為後續是否恢復廚餘養豬的重要依據。
環境部也正與農業部協調,希望能同步修正民國110年公告的「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一日起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但符合公告事項一但書規定之豬隻飼養場所,不在此限。」在其中新增蒸煮廚餘須設置即時監控系統。
環境部解釋,若在公告裡面加注規定裝設即時監控系統才能用廚餘養豬,違反規定即可同時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處罰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相關內容預計明天也有機會討論。(編輯:張雅淨)1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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