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呼籲氣候治理 中央地方應有對齊的行動力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7日電)排碳大戶今年5月底前須繳碳費。台大風險中心今天表示,為強化氣候治理,中央地方要有對齊的行動力、加強協作;中央盡快提出碳費分配機制,而地方應同時增進氣候治理量能。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今年5月底前應依去年全年排碳量繳交碳費,碳費去年上路開徵,今年首次進入實際繳費階段。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今天發布「中央與地方氣候治理協作政策建議書」,建議中央應盡快提出公正透明的碳費分配篩選依據與流程,並呼籲地方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之後,應同時增進氣候治理量能。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中央與地方應從「委辦關係」轉變為「合作夥伴」,強調「中央地方對齊的行動力」,雙向商議淨零目標與執行策略,因為達成減碳目標的實際行動,需適應各種在地情境。
台大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兼台大風險中心研究員李仲軒則建議,各縣市可進一步透過地方淨零自治條例等制度工具,明確氣候變遷推動會職責;他認為很多氣候知識需要由下而上,地方應將淨零承諾法制化為長期施政目標。
李仲軒以「用電大戶條款」為例,地方政府掌握轄內整體用電概況,但難以取得高壓用戶資料。他呼籲中央應整合跨部會、國營事業資料,建立全國性氣候與能源數據平台並細化至縣市層級,地方政府則可將其轉化為在地公開資料庫,落實循證治理,讓市民透過直觀數據理解城市淨零進展。
政治大學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表示,全球碳排放有70%是來自於城市,因此「有淨零城市,才有淨零國家」,各城市碳預算是領先指標、就是「減碳路徑圖」;並呼籲中央與地方應建立「氣候X健康」跨域模式,將碳費挹注醫療機構減碳,讓醫療機構能成為民眾健康的最後防線。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賴偉傑表示,減碳、調適與氣候治理,中央與地方的權力、責任與資源應該對齊;並呼籲縣市政府應每年提出「差距分析報告(gap report)」,也就是具體描述目標與實際執行的差距,以及如何改善,可作為碳管理、追蹤以及調整機制,同時作為受衝擊的「公正轉型」的協助基礎。(編輯:蕭博文)115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