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修法 現有鐵路原則不再新增平交道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3日電)台鐵全台415處平交道,為改善安全與強化防護,交通部預告修法並在草案宣示,現有鐵路原則不再新增平交道;台鐵砸4億元設障礙物偵測系統,已設313處,剩餘84處估120年前完成。
交通部本週預告修正「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鐵道局透過文字訊息說明,考量環境變遷及平交道事故屢次發生,為改善平交道安全、提升其防護設施設備、釐清平交道類型歸屬與維養權責,並配合鐵路法授權條文修正法規名稱,修正為「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基準與費用分擔辦法」。
台鐵目前全台415處平交道,其中約350處位於正線,根據統計,112年至114年正線平交道事故各為11件、9件、7件。鐵道局指出,希望透過相關改善工程,朝零事故的目標邁進。
鐵道局表示,因西部幹線、東部幹線電氣化區間,列車行駛速度較快,未來將優先透過相關立體化工程逐步消除平交道,並以台南、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為例,其效益之一就是消除平交道,但因立體化涉及層面較大,後續仍將隨著相關計畫逐步推行。
根據草案說明,考量平交道事故為鐵路營運高風險因子,並參考德國鐵路及道路平交道法規定,這次在修正條文宣示現有鐵路路線,以不再新建鐵路平交道為原則,但考量台灣當前交通建設中仍有多項鐵路建設,仍以但書保留現行鐵路平交道設置基準。
這次修法並針對第三種鐵路平交道,增訂第三甲種和第三乙種鐵路平交道,並明定鐵路機構應評估平交道遮斷器遮斷範圍及設置障礙物偵測設備計畫,其中遮斷器應遮斷雙向車道、路肩及人行道,但無法符合者,鐵路機構應提出說明理由及配套措施或改善計畫。
鐵道局表示,由於部分平交道位於都市地區,受限用地取得等因素,因此新增但書,要求平交道遮斷器遮斷範圍無法符合者,鐵路機構應研擬相關防護配套措施或後續改善計畫與所需時程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根據台鐵資料,目前已有約151處可全遮,另有260多處無法做到。
鐵道局指出,現行平交道有明確認定標準,其中第一種平交道須派人全時看守,管理規定最為嚴格;第二種則於特定時段或尖峰時段派人看守;第三種雖不派人看守,但須具備自動告警、主動遮斷器相關設備。
鐵道局說明,第三甲種平交道仍允許四輪車輛通行,至於第三乙種平交道多位於道路較狹窄地區,考量民眾通行需求,仍開放行人及機車通行,後者在平交道前也會有釘樁,禁止汽車駛入。
鐵道局指出,這次修法還明定鐵路機構依平交道可能發生潛在危險,評估第三種平交道設置障礙物偵測設備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同意。
為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台鐵表示,已在全台共313處平交道設置障礙物偵測系統,後續尚有約84處需繼續安裝,預計在120年以前全部安裝完畢,初估所需費用約新台幣4億元。
此外,草案另增訂鐵路機構與道路主管機關在平交道與道路相交,有地形限制或跨越三線以上者,應採行相關安全防護或改善措施;另增訂手動緊急按鈕使用對象及條件。
鐵道局表示,此次法規草案自6月9日預告,預告期2個月,將蒐集相關意見,後續將循法制程序辦理,至於正式實施時程還需視法制程序時間而定。(編輯:張銘坤)115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