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初審 性騷行為人不道歉最高罰5萬最新更新:2018/10/18 15:4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性騷行為人無正當理由卻不配合執行向被害人道歉、接受性平教育等懲處,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每日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