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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不動產成交價 內政部配合春節延長期限

2019/1/3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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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0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配合春節假期,不動產成交案件交易價格申報登錄期限,若在9天連假期間(2月2日至10日)內,可延長至2月11日連假後第1個上班日再申報,讓國人輕鬆過好年。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規定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於登記後30日內,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登錄交易價格,但因今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不少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會落在連假期間,為方便民眾申報,若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為2月2日至10日者,一律展延至2月11日。

內政部指出,新春期間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報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將維持正常運作,仍可正常申報登錄,歡迎民眾多加利用。也提醒民眾,成交案件未於展延期限內申報交易價格者,將視為逾期申報案件,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的罰鍰,至改正為止,請民眾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編輯:林興盟)1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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