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國安案 同案被告陳梓華李宇軒求情減刑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2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觸犯國安法罪成的案件今天進入求情程序,「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求情時,以「與警方全面合作」為由,要求減刑。
依香港法制,求情是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或其親友向法庭提交說明,旨在除述被告背景、真心悔意及改過決心,以求法官在量刑時能寬大處理,並作為法官量刑的考量依據。
綜合港媒報導,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表示,陳梓華與警方全面合作,並指證黎智英,因此提出減刑一半,刑期應該少於10年;代表李宇軒的資深大律師也提出,考慮到被告認罪並配合警方調查,以及提供重要證據,建議減刑一半。
在庭上,控方和代表黎智英的律師談及黎智英的健康問題。
控方在庭上表示,今早收到懲教署的醫療報告,指黎智英身體健康狀況正常,又指黎智英曾多次報稱身體不適,包括腳趾受感染,但他拒絕接受檢查,之後再沒有提出相關投訴。
控方表示,黎智英也曾指自己體重暴跌,但醫療團隊本月為他量重,他有79.2公斤,與2020年被還押時的80公斤體重相差不大。
黎智英的大律師則表示,相關醫療報告有可能「寫錯」,指黎智英去年的體重曾達到86公斤,同年4月跌至75公斤;大律師又引述醫療報告指出,黎智英有多項疾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眼疾及心臟病等。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後,黎智英、陳梓華和李宇軒在同年8月成立「重光團隊」,目的是尋求外國支持「反送中」運動,並向北京中央政府及港府施加壓力,黎智英被認為是這一團隊的金主。
運動爆發時,李宇軒也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這個組織被視為主張「港獨」;運動結束後,李宇軒與另外11名「反送中」支持者曾試圖搭船逃往台灣,但中途被廣東海警人員截獲,其後在深圳被判刑,李宇軒等8人被判入獄7個月,刑滿回港後再被起訴。
2021年,李宇軒和陳梓華先後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連同黎智英,這起國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重光團隊」的案件,被加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2025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項罪名成立。
在這起案件中,其餘6名被告都是前蘋果日報高層,即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們分別於2022年向法庭承認罪行,將待黎智英的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根據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邱國強)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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