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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育兒環境 立委提案在職祖父母可請育嬰留停

2021/5/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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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等人提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讓祖父母也可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將目前育嬰留職停薪的年限放寬至三年。她表示,祖父母照顧幼兒比例大增,但許多人初為祖父母時卻仍未退休,須面臨工作與育嬰兩難。

萬美玲表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近30年調查發現,3歲以下幼兒,主要照顧者為祖父母的比例從1980年的12.91%,大幅增至2016年的39.31%,另根據教育部委託台師大研究報告顯示,台灣人初為祖父母平均年齡為54 歲,而根據勞動部去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指出,勞工預計退休年齡平均為61.6歲。

萬美玲指出,顯見有許多民眾初為祖父母時,仍保持工作狀態尚未退休,必須面臨工作與育嬰的兩難,使其肩負育嬰之責,卻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萬美玲表示,她提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除維持父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增訂受僱者得以照顧三足歲以下的孫子女為由,申請留職停薪。讓祖父母(含外公外婆)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將目前育嬰留職停薪年限放寬,修正為均以兩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總計至多三年。

萬美玲指出,同時撫育孫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時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孫子女受撫育兩年為限。盼藉此提供育嬰照顧者更多彈性,同時減輕雙薪家庭的育嬰壓力,建立更加友善的育兒環境。(編輯:黃國倫)1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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