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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張智倫罷免案理由與答辯書全文

2025/7/3 16:57(7/3 17: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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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8選區立委張智倫。(圖取自facebook.com/alleni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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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網站)中選會7月3日公布立委張智倫罷免案罷免理由及答辯書,投票將於26日舉行,全文如下: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26 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三)投票地點:新北市第 8 選舉區各投票所。

二、罷免理由書:

提議人之領銜人李天羽女士提出之罷免理由書如下:

提出罷免新北市第八選區立法委員張智倫一案,茲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之規定,列舉罷免理由如下:

(一)第八選區選民拒絕親中賣台立委

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歷來充滿變數與挑戰,兩岸現實不容模糊。當前中國透過國際孤立、軍機繞台、惡意斷我電纜及各種假訊息等手段,意圖威嚇台灣,其行徑讓人無法信任其對台民主與自由的承諾。令人憂心的是,國民黨早已脫離當年反共立場,部分立委甚至與民眾黨合謀推動有利中國的不平等法案,企圖藉此綁架台灣主權,將資源集中於國民黨籍縣市長執政區,這種行為無異於通敵賣台。更讓人關切的是,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原本為防範國安風險而設的措施,竟遭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委員聯手抵制,張智倫均參與其中,進一步暴露出親中立委的立場與行動,對台灣安全造成極大隱患。

(二)第八選區選民拒絕毀憲擴權的立委

2024 年選民賦予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過半席次,本應成為監督政府、平衡權力的重要力量,然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卻濫用多數優勢,推動一連串違背民主精神的法案。包括:

1. 國會濫權法案:未經充分溝通便強行通過,張智倫均參與其中,最終由大法官釋憲,多數法條遭判定違憲,但相關立委仍無悔意。

2. 提高罷免門檻:刻意抬高罷免標準,於該屆立委任期內,剝奪選民行使監督權機會,張智倫均參與其中,鎖住內政委員會大門,暴力通過草案審查程序。

3. NCC 組織法修正:在明知已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情況下,仍然強行推動,嚴重損害憲政原則,張智倫均參與其中。

4. 濫修憲法訴訟法:試圖修改程序規則,削弱憲法法庭的運作,實質癱瘓憲政機制,張智倫均參與其中。

5. 惡修財劃法:不當規劃財政分配,無妥善溝通與劃分事權,即侵蝕中央政府資源,破壞國家財政紀律,張智倫均參與其中。

6. 離島建設條例與中配入籍修法:試圖突破現有法律框架,利用修改條例及入籍年限等手段,將台灣利益轉嫁為特定政黨的政治籌碼,進一步加速外部勢力滲透與國內權力集中,張智倫均參與其中。

(三)第八選區選民拒絕濫刪預算、提案品質低劣的立委

114 年立法院預算審查充斥混亂,一天內需審查 3000多個提案,導致多次出現錯誤(如凍結單位標示錯誤、刪減金額超過編列數額、表決後突然撤案等),提案臨時更正與撤案情形頻傳,整個過程極不透明。此外,黨團協商機制本應用於解決爭議,卻被國民黨與民眾黨兩黨利用,進行第二輪提案,對特定部門和項目進行政治性預算刪減與凍結,直接影響到行政效率與公共服務,損害全體民眾利益,張智倫均參與其中。

(四)第八選區選民拒絕以私謀利、濫權惡霸立委

張智倫財產申報逐年富裕,明暗利用家族與地方資源鞏固權勢,將公共資源轉化為個人籌碼。而「地方山頭」式的勢力,不僅通過灰色地帶私相授受,更企圖以金錢綁架選票,讓選舉失去真正代表民意的意義。尤其如張姓家族,長期挑戰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則,這種行為已嚴重損害台灣 40 年來所建立的自由民主基礎。

(五)確保立法院安全席次,第八選區選民守護民主未來

立法院的「安全席次」是維持國會正常運作的重要保證。當親中勢力佔據過半,整個民主制度將面臨嚴重威脅。現階段,若繼續讓濫權、賣台、擴權、自肥、癱瘓國家運作的立委坐鎮,台灣民主未來將陷入倒退危機。唯有透過罷免這些濫用職權的立委,才能讓國會重回正軌,確保立法機關真正成為民意的代表與監督政府的堡壘。

綜上所述,為捍衛台灣的民主與主權,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我們必須果斷罷免親中賣台、濫權毀憲、提案粗劣及為私謀利的張智倫。這不是出於仇恨,而是出於對台灣未來與民主價值的堅定信念。

三、答辯書:

被罷免人第 11 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 8 選舉區)張智倫提出之答辯書如下:

為李天羽提出罷免本人立法委員職務一案,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84 條之規定,提出答辯如下:

(一)智倫爭取之地方建設

1. 中和污水下水道三期一標 8 月動工。

2. 秀山消防分隊臨時廳舍 6 月啟用。

3.0403 地震環狀線加速復駛。

4. 國道 3 號中和交流道改善工程爭取 14.9 億預算。

5. 錦和運動公園地下停車場啟用(541 停車位)。

6. 德光社宅基地變停車場。

7. 橋和路(華中橋-中山路,橋和站)人行道改善工程。

8. 景平路(圓通路-環河東路)道路改善工程。

9. 景安路(景平路-復興路,景安站)人行道改善工程。

10. 興南路一段(景新街-南山路口,南勢角站)爭取人行道改善工程。

11. 積穗國中、景新國小、自強國中、中和國小設施修繕。

12. 中和分局新廳舍興建案。

13. 中和光復線直通台北公館,秀朗橋到公館段共 4 站,一年內可完成可行性評估。

14. 活化錦昌社宅預定地,完成環境清潔,封存廢棄空屋,再規劃設置停車場。

(二)智倫推動之法案

1. 修正就業服務法,讓 80 歲以上申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長者可直接申請看護移工。

2. 通過紀念日條例,增加 5 天國定假日(51 勞動節、928教師節、1025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25行憲紀念日、小年夜),提升民眾生活品質與家庭陪伴時間。

3. 修正貨物稅條例「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延長到 118 年

底,最高補助 5000 元,促進能源效率提升與實現節能減碳;無糖飲料免徵貨物稅,增加企業誘因,促進國人健康;與時俱進,電視、電唱機、錄音機、錄影機等家電免徵貨物稅。

4. 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通過加薪減稅,鼓勵中小企業增僱 24 歲以下及 65 歲以上勞工,可減抵營利事業所得稅。

5. 修正財劃法,為新北市爭取 374 億預算,以強化交通建設、水利修繕、校舍改建、警消裝備汰換與社會福利。

6. 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退休所得替代率提升至最高

80%,保障警消、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生活。

7. 通過軍人加薪法案,志願役加給調高至 3 萬元,義務役月薪不得低於基本薪資。

8. 修正消防法,「鼓勵吹哨者檢舉不法」、「重罰業者未派員到場協助救災」、「倉儲平面配置圖上傳指定平台」、「規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單位」以保障消防人員值勤安全。

9. 通過揭弊者保護法,公務員洩揭弊者身分最重關 5 年、檢舉不法有賞,建構更透明的政府與企業環境。

10. 推動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以落實新住民基本法,完善制度、政策和預算等層面,給予新住民朋友更務實的協助。

11. 通過打詐四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以及洗錢防制法),從源頭打擊詐騙,加重刑責,為民眾守住荷包。

12. 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高對加害者的刑罰,確保任何形式的兒少性剝削都不會被姑息。

13. 修正刑法部分條文,「凌虐未滿 7 歲兒童致死,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無期徒刑者不得假釋」,加重虐童刑責,完善兒少保護機制;「終結關說司法、遏止權貴棄保潛逃海外」,終結權貴司法亂象。

14. 修正殯葬管理條例,讓中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三)智倫監督行政之作為

1. 口袋國會評鑑肯定:全院特優委員、委員會優良委員。

2. 揭發數位身分證資料塗黑,不再讓全民為錯誤政策買單。

3. 超思進口蛋爭議。

4. 追蹤綠能弊案。

5. 爭取警消福利。

6. 揭民防預算密件指名黑熊學院。

7. 踢爆全社會防衛韌性恐變全民皆兵。

8. 爭取還稅於民 1 萬元。

9. 喪屍菸彈改列二級毒品。

10. 中正路改名勞民傷財。

11. 訪美爭取關稅優惠,避免雙重課稅。

(四)「預算審查」認真監督,張智倫是美國、台灣會計師!

近三年政府預算,112 年度的歲出預算 2 兆 6,890億元,113 年度的歲出預算 2 兆 8,519 億元,114 年的歲出預算編列數 3 兆 1,325 億元,經審查後的總預算金額為 2 兆 9,248 億元,雖然刪除 2,075 億元,但仍比 113年度的歲出預算多了 729 億元,是歴年總預算數新高,113 年稅收更超徵 5,283 億元。

再以內政部主管預算為例,114 年的預算編列 1,507億元,比去年多編了 400 億,預算審查都是合理的預算監督。

本人堅決支持並力挺警消權益,至今陸續完成〈消防法〉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修法,保障消防人員值勤安全,與警消、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生活。

(五)罷免應謹慎,拒絕成為政黨政治鬥爭工具

民主社會必須容許有不同的立場。本人支持理性監督及政策討論,但拒絕將罷免權利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智倫懇請鄉親們堅守理性民主,拒絕政治操作,共同守護台灣多元社會價值的民主制度。智倫拜託中和鄉親們站出來,【7 月 26 日】出門投下「不同意罷免」一票,支持認真問政、腳踏實地的好立委,讓台灣民主走得更穩、更為長遠。

四、罷免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罷免活動之起、止時間:

(一)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5 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 7 時至下午 10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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