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引關注 內政部:就職立委1年內須放棄他國國籍
2026/1/29 14:04(1/29 14: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高華謙台北29日電)陸配李貞秀2月將接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引發關注。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天表示,依據國籍法,李貞秀必須在就職時提出放棄外國國籍的主張,並於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沒有解釋空間。
李貞秀2月將接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身分引起關注。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天說,李貞秀必須在就任1年內放棄中國國籍,但對岸放棄戶籍容易,放棄國籍目前無人達成,建議可以「努力一下」。
董建宏今天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李貞秀尚未就職之前就是一般國民,法律一定程度允許民眾擁有不同國籍,但若要服公職,就必須只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都必須放棄,這不分哪一個國籍,規範都是一樣。
他說,依據國籍法,李貞秀必須在就職時提出放棄外國國籍的主張,並於一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這在國籍法沒有其他解釋空間,內政部會在李貞秀就職後行文立法院,了解其是否放棄他國國籍,追究時間則為1年。
依據國籍法規範,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國籍法所定應受國籍限制的公職時,應於就職、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到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編輯:翟思嘉)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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