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選將至 內政部籲認清合法政治獻金專戶防詐騙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地方選舉將至,內政部今天提醒,民眾若要捐贈政治獻金,匯款前務必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認清合法開立的「政治獻金專戶」,謹防假募款詐騙,且要注意政治獻金收受期間、確認捐贈資格等避免觸法受罰。
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28日投開票,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提醒,民眾若欲捐贈政治獻金有4規範必須注意,一是政治獻金收受「期間」,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4月25日起已可收受政治獻金,另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則自8月20日起開始收受,所有收受期限均至投票日前1日止。
二是關於政治獻金捐贈者「資格」,內政部說,不論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公司行號均可參與,但未滿20歲者、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的廠商、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的營利事業,以及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民、法人與團體等,依法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三是政治獻金捐贈設有「額度」上限,內政部表示,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可超過新台幣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總額則不能超過30萬元,且民眾若參加擬參選人的募款餐會、造勢活動,或購買競選小物,這些花費均屬於政治獻金範疇,務必留意累積金額,以免違規受罰。
四是捐贈「方式」部分,捐贈者不得以本人以外的名義捐贈,若現金捐贈超過10萬元,則依法須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辦理,捐贈後也應索取收據,作為未來節稅證明,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內政部表示,選舉期間常有詐騙集團假冒候選人、政黨或競選團隊名義非法募款,民眾匯款前,請務必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查證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專戶公告資料」。(編輯:林興盟)115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