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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毒駕 立委提加重毒駕刑責、同車連坐罰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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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曾姓男子5月間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開車行駛至屏東潮州鎮與友人碰面,因違規逆向停車遭盤查,為躲避查緝,竟開車撞傷員警,車身毀損留下明顯撞擊痕跡。(潮州警分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5年6月1日
31歲曾姓男子5月間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開車行駛至屏東潮州鎮與友人碰面,因違規逆向停車遭盤查,為躲避查緝,竟開車撞傷員警,車身毀損留下明顯撞擊痕跡。(潮州警分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5年6月1日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日電)近來民眾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違法上路事件頻傳,多位民進黨立委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修法,包含提高毒駕刑責與分流規範、法制化重罰毒駕與同車連坐罰,同時也要升級檢驗儀器,強化源頭管理,才能有效遏止。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吳思瑤、范雲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拒絕喪屍上路!跨部會出擊,全面終結毒駕亂象」記者會,並邀請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及國防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黃三原列席與會。

范雲表示,作為喪屍煙彈載體的電子煙,現行法規只處罰吸食,關於持有部分,衛福部已提出修法,把持有電子煙納入處罰;在交通部分,把毒駕駕駛人納入高風險駕駛管理,通知毒駕者要辦理換照加以註記,並須經戒癮治療一定期間,才可以換發新駕照。未來還將修法,提高毒駕的刑責跟分流的規範。

范雲指出,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把酒駕跟毒駕規範在一起,建議法務部應要研議分別規範,針對毒駕應該要提高刑責、修正假釋的門檻,並擴大沒收犯罪用的車輛。另外,同車的連坐罰也應該法制化,毒駕者吊扣、吊銷駕照並提高罰鍰,並要求在完成戒治跟講習後才可重新報考與換發駕照。若是知情的同車乘客,研議連坐處罰、或以幫助犯刑責裁罰。

黃三原說,依托咪酯在臨床實務上,目前在基層檢測上是缺乏便利工具。如果嫌犯在被攔下時先漱口,採集到的唾液樣本濃度就會被稀釋,造成快篩的誤判或誤差,降低檢出機率。尿液的問題在於,吸食後多久可以驗得到,目前需要更符合新興毒品特性的本土數據。

翁德怡表示,依托咪酯從很難抑制它的橫行,主要在於現在購買毒品是網路購買,在查緝上面,要抓到藥頭就十分的不容易。其次,依托咪酯半衰期比較短,從尿液排出的原型體只占全部排除量的2%,但依托咪酯現行檢驗閾值為每毫升50奈克,只要延遲一段時間檢測就無法呈現陽性反應,若能降低法定閾值及新增檢驗工具,比如液相層析質譜儀,才能提高檢測靈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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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說,目前防制上有2大破口,一個是驗毒的能力遠不及毒品進化的速度,儀器必須更靈敏,檢驗標準也要再重新檢視,才不會讓毒販有機可乘。另一個是新興毒品販售的管道越來越多元,使用AI查緝系統,把AI用在真正對的地方。

陳培瑜表示,前總統蔡英文任內曾針對K他命大量進行教育宣導,未來如何結合教育部、衛福部進行教育宣導並往下紮根,以及滾動調整教育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編輯:蘇龍麒)1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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