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花壇鄉長顧勝敏霸凌且貪污遭起訴 依法彈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監察院日前彈劾彰化縣花壇鄉長顧勝敏,花壇鄉公所昨天指彈劾過急、有失公允等。監委今天說,顧勝敏密集懲處僱員等已被認定職場霸凌,還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清運私人土地垃圾等遭貪污罪起訴,違法事證明確,監察院是依法彈劾。
顧勝敏日前遭監察院彈劾,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花壇鄉公所昨天批評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但實際上此案經監委長期且詳實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對於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的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
監委說,顧勝敏在民國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更有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情事,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也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違法濫權事證確鑿。
監委表示,顧勝敏遭檢舉在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清運私人土地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顧勝敏。
監委強調,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此案經監委調查再經彈劾審查會全數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且究責行政違失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選前操作情事。(編輯:蘇志宗)115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