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補習班租用娃娃車 北市推出合格標章

2016/3/13 10:5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3日電)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補習班業者租用交通車或娃娃車,依規定須向教育局報備。今年起推出交通車「核備標章」,方便家長辨識交通車是否合格。

教育局表示,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中心接送學生的交通車,可以使用購買或租賃的車輛,目前業者多半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使用租賃交通車接送孩童。

不過,由於租賃車不能統一要求車身顏色及標誌,家長不易從外觀辨識是否為合格的交通車。

教育局說,今年開始,教育局統一製發「台北市私立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租賃交通車核備標章」,要求業者對租賃交通車完成法定報備程序後,將此合格標章放置於交通車副駕駛座擋風玻璃前明顯處,以達到辨識及認證的功能。

另外為確保北市學生搭乘交通車時的安全,教育局會同警察局、監理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校園放學時間加強路邊攔檢。實施核備標章後,更能方便家長及稽查人員辨識合格交通車,以降低業者使用未核備車輛載送學生。

教育局指出,若查獲業者以未經核備車輛載運學生等違規行為,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1條規定,處以業者新台幣6000元到3萬元罰鍰,並通知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以確保學生搭乘交通車安全。10503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5